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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汶川地震已为世界所关注,由此产生了一个个英雄的事迹值得我们去学习,与此同时“范跑跑”的绰号也为世人所唾骂。今天就此谈谈我的观点。我认为“范跑跑”的问题是道德的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其行为触犯了何种法条。在灾难面前,逃生是人的本能,这是大家都能认同和理解的。而“范跑跑”在灾难发生时只顾自己逃生,使班上学生的生命安全暴露在危险之中,这的确是教师的失职,但并不是不可宽恕的,如果我们处于那种情况下,谁又敢保证个个都是英雄呢?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指责范美忠的行为无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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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范跑跑”错在哪里,也只能说他不该在网上发表自己跑得快了,这样似乎在跟别人炫耀,但我们也不该抓住别人的小辫子就不放手,这样启不失了我们的优势?更何况6月6日“范跑跑”已公开道歉,我们这时候更应该给他一些宽恕,毕竟“范跑跑”事件触及的是道德而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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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8 n, m$ l6 c2 E+ m8 O道德是一种指导人们行为方式的观念及处事准则,我认为每个人选择道德可以是千差万别的,我们没有权力去左右他人的想法。“范跑跑”的价值理念并没有直接伤害到别人,其行为与价值理念不具有确实的恶意,在主流道德的眼光中,道德可能有好坏层次之分,但从个人道德的眼光来看,道德难分优劣,大家都在相同的地平线上,没有谁可以具有先天的道德优越感。所以对于“范跑跑”的道德观,你可以不欣赏他,但你却没有权利去强行改变他。就好比是有的人喜欢吃香蕉而有的人喜欢吃苹果,你并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强加与他人。更何况“范跑跑”已公开道歉,扔向范美忠的砖头已经不少了,我们现在应该给他一些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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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这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那么我们就从宽恕做起吧,宽恕道德边缘的”范跑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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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十里青山 于 2008-6-10 21: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