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1137|回复: 2

请法10的三位同学到这里跟帖回复读后感

 火... [复制链接]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1-9-29 20: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书简单,读懂不简单。把相关的心得写下来,也算是自己成长的纪录吧!
任少磊 发表于 2011-10-15 22: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找到一本连致读者和前言都看不懂的书了------《论犯罪与刑罚》,看了好几遍都没看懂,于是决定不看它们了。
于是我就直接看了第二篇,此篇介绍了刑罚的起源。书上有段话:“离群索居的人们被连续的战争状态弄得筋疲力尽,也无力享受那种由于朝不保夕而变得空有其名的自由,法律就是把这些人联合成社会的条件。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忧的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的这一份份自由总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君权。君主就是这一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此段话说明是人民根据社会契约论建立起了国家,是牺牲自己的一小份自由来保证自己更大自由的实现。但是在人们实现自由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人或有些力量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那么就需要用一种力量来阻止不法分子破坏法律和社会本应有的良好秩序,从而有力地保障人民更大自由的实现,这种力量就是法律所规定的刑罚。人民原本牺牲掉的少部分的自由总合起来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权力,而这份权力的管理者应人民想更好地保障自身权利的实现的强烈愿望,在法律中规定一种约束力,而这种强有力的约束力就是刑罚,由此便产生了刑罚权!
 楼主|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1-10-23 21: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少磊 发表于 2011-10-15 22:15
终于找到一本连致读者和前言都看不懂的书了------《论犯罪与刑罚》,看了好几遍都没看懂,于是决定不看它们 ...

虽然内容很少,但毕竟是有了。读书贵在坚持,久之自然可懂。告诉另外两个同学都抓紧时间发来吧!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4-30 12:49 , Processed in 0.11963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