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10文乾南 发表于 2012-1-9 22:33:26

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吗?

例子: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

徐阳 发表于 2012-1-12 11:24:12

这是司考真题吧,根据客观归责理论,行为人制造或者上升了某种不被刑法所允许的风险,并且合乎逻辑的发生了危害结果,就认为二者有因果关系,本案中丁持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这种行为本身就带有很大的危险性,包含着可能在厮打中受害人自己误杀自己这种危险后果,后钟某死亡危险被现实化了,行为人的杀人行为与钟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应该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huabiaojituan 发表于 2016-5-5 15:35:20

对法律存在误解不能成为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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