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代价──十六岁少女报复情敌沦为强奸犯
逃学、离家出走、游手好闲……十六岁的她用叛逆践踏了人生花季,用犯罪付出了“爱”的代价!近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为“恋爱”嫉恨而对情敌实施轮奸犯罪行为的强奸案。母女深夜求助STRONG>
2007年6月25日深夜十一点,报案的中年妇女焦急万分,一进门就不断地说,她女儿刚在宾馆被人强奸了,快帮帮孩子。躲在妇女身后的女孩看上去既疲倦又害怕。
据女孩母亲所讲,女孩被胁迫到一家宾馆,遭到两名陌生男子轮奸。根据女孩反映以及案发现场证据等情况,十六岁女孩唐虹竟然成了这起轮奸案的策划组织者。
据唐虹交代,她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父母都是企业工人,年近四旬才得了宝贝女儿,她也就成了掌上明珠。父母的有求必应、宠爱有加,使唐虹越来越任性、霸道。上学后,生性叛逆的她无心学业,还经常以逃学、离家出走来抵制父母的管教。辍学后,面对女儿屡教不改,父母也心力憔悴,放任自流。没有了学校的教育,脱离了父母管束,唐虹如脱缰的野马长期游手好闲,频繁在网吧、歌厅、游戏房等大肆放纵,也结识了许多混迹于世的朋友。在这其中,唐虹说最让她动心并付出代价的就是已经有女友的小杨。
因“爱”争风吃醋STRONG>
“因为他有女友,我俩只是玩玩而已。后来,我真得动心了。”唐虹供述,自己在交往之初就知道小杨有女友。刚开始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没把小杨女友放在心上。由于长期没有父母的关爱,小杨又很会照顾女孩,唐虹日渐喜欢上了小杨。小杨也早已看出她的心思,表示两人只能保持暧昧关系,真正喜欢的人还是自己的女友。
女友在小杨心中地位始终没有动摇,而唐虹当初“玩”的心理也荡然无存,矛盾由此而生。当小杨收到女友短信和电话借口离开后,唐虹心中的嫉恨愈积愈深,对自己的角色也越来越不满。在他们经常出入的酒吧,小杨大献殷勤、百般呵护地给女友庆祝生日,看在眼里的唐虹醋意大起,当场扇了小杨女友耳光。“爱”的欲望使唐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她也多次强烈要求小杨必须跟女友断绝交往。在唐虹心中,小杨永远属于她的,她也相信自己能够把小杨从他女友手里夺过来。声言疼爱女友的小杨严词拒绝了唐虹的要求,还渐渐故意疏远了她。为了争回面子和得到自己的“爱”,嫉恨心狂的唐虹打起了报复小杨女友的算盘。
报复步入歧途STRONG>
2007年6月24日晚上,唐虹打电话给小杨女友,提出见面谈一谈,但遭到了拒绝。唐虹大感不快便约了朋友到酒吧喝酒。几杯酒下肚的唐虹倒出了自己的苦恼,而外号“大个子”的朋友想出的主意,使她一下子兴奋起来。
“如果女友被轮奸了,小杨就不会再要了。事情不是自己出面,也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唐虹在法庭上的供述也印证了小杨女友的所言。
“听说你跟唐虹有仇,我也正想修理她。你出来,我们边吃边聊,顺便也认识一下。”第二天中午,小杨女友接到女孩殷丽打来的电话后信以为真,告诉了对方自己的位置。随后,一辆面包车就停在了她面前。上车后,小杨女友发现上当了,想打电话求助,手机也被抢了。
面包车开到了一家宾馆,小杨女友被带进了预先开好的房间。预感到要发生的事,小杨女友再三要求离开。而此时的唐虹把积聚的怨恨一下子发泄出来,猛扇几个耳光后,强行逼迫小杨女友到浴室洗澡,还要求她与乘车一起来的王华、王兵发生关系。僵持中,小杨女友的手机来电屡次被掐断。无奈之下,唐虹采取威逼监视,教唆、指挥两个男子强行与小杨女友发生了关系。
领刑悔泪如注STRONG>
法庭上,唐虹以及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其他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虹、王华、王兵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和强制的手段轮奸妇女,这一行为均己构成强奸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唐虹、王华、王兵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唐虹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王华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可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殷丽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唐虹、殷燕丽、王华、王兵五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拿着判决书的唐虹等人难以控制悔恨的泪水,而唐虹也为得到自己的“爱”付出了沉重代价,留给人们的却是更加深刻的追问和反思。(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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