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omiao 发表于 2007-10-11 22:24:52

kankan

此等畜生必须枪毙!


国家应该赔偿!葵花法律论坛8X1fS i9a[h;I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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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R6xzq,kwww.mykh.net陕西省安康“割乳案”凶手终审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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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n.xinhuanet.com   2007-10-01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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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陕西频道10月1日电(记者段博、毛海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安康“割乳案”作出终审判决,凶手蔡超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S~tfO-j    这起“割乳案”影响恶劣,也引起了社会公愤。2006年5月,因为不满女友提出分手,蔡超将女友带到其家中。用匕首将女友的乳房、胸部等多处割伤,又用烟头烧烫身体,甚至在女友胸部和腹部连捅三刀,给对方造成身心巨大伤害。目前,受害方医药费已花去近30万元,仍在医院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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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蔡超死刑。由于其没有赔偿能力,免于民事赔偿。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 葵花法律论坛\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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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高院审理认为,蔡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其给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应依法赔偿。鉴于双方此后就民事赔偿达成谅解协议,蔡超确有悔罪表现,其亲属愿代为赔偿12万元,取得被害人一定程度的谅解。据此,陕西省高院终审改判,蔡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www.myk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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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R0RGs5FV葵花法律论坛————此等畜生应该枪毙!如果罪犯确实没有赔偿能力,那么应该又国家进行赔偿!搞腐败有那么多的钱,难道对刑事赔偿就没有钱了?国家真缺那么一点钱吗?

引用

piaomiao 发表于 2007-10-11 22:26:53

怎么这么多乱码阿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7-10-11 23:01:23

这是因为discuz论坛有自动添加干扰码的功能!想不受干扰,必须进入该贴的编辑状态,然后再复制。这个论坛也是一样!不信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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