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小天鹅”冰箱 两年维修路未完
“我买的冰箱拿到售后维修,说帮我返厂,送去两年了,但直到现在一直没看到我的冰箱。”5月6日,湖南娄底双峰王先生致电本报维权热线0731-4839110反映其遭遇,既气愤又无奈。在电话中,王先生表示,自己前几年买的小天鹅冰箱,在保质期内出现了制冷问题,送到售后维修,但直到现在一直没看到自己的冰箱。小天鹅售后维修竟要两年,像经历了一场马拉松,却不知何时才到终点。“冰箱买了不到3年,制冷就不行了”
2005年,湖南娄底双峰王先生花了1300多元在当地洪山镇一家专门卖家电的名为万威的家电批发部买了一款型号为BB168的小天鹅牌子的冰箱。
据王先生介绍,当时专卖店老板跟他讲此款冰箱保质期3年,3年内免费保修。王先生觉得小天鹅质量应该还不错,在保质期免费维修,售后也还不错。于是在众多的冰箱中选中了小天鹅。买回家后,王先生在小天鹅冰箱的说明书上也看到了“保质期3年,3年内免费保修”的承诺。
一开始还用得好好的,但好景不长,到了第二年,冰箱就出问题了。经检查得知冰箱制冷系统存在问题。
“制冷是冰箱最重要的功能,冰箱不能制冷,那就相当于摆设。”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发现问题后,王先生第一时间找到了万威家电批发部经销商,但经销商负责人表示他们只负责销售不负责维修,该负责人建议他到售后去维修。
维修路上走了两年多
在经销商的建议下,王先生找到了娄底双峰县五交化维修站。该维修站是小天鹅指定的维修机构。维修站技术人员派人到他家,检查了一下,最后说是冰箱内漏,里面铜管已经破裂。2007年4月,维修站负责人金先生派维修站的人到王先生家把冰箱拖走,在此之前金先生主动打电话联系王先生告知此事,并告诉王先生如果双峰这边修不好的话,维修站就会把冰箱返厂维修。
“我以为冰箱拖去返厂,但没想想到修到现在还是没修好,都过了两年了。”王先生很无奈地告诉记者。王先生觉得由于售后对自己冰箱的维修不负责任,导致自己最近几年一直都没有冰箱使用,想讨个说法。
2009年3月,王先生再次找到金先生,那次,金先生告诉他说冰箱没办法维修了,只能给他200元作为补偿金。当时金先生承诺会把钱放在一个朋友那里,那位朋友和王先生是一个地方的,考虑到比较近,所以要他在那个朋友那里拿钱。但是王先生此后一直没有得到金先生的电话,所以不知道在哪拿这笔补偿金。于是此事就一直这么拖着。
保管不善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月8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娄底双峰五交化维修站。维修站经理金先生表示,当时自己是派过维修站的车子去了王先生家,把车子托运到双峰,2007年年底之前,他花了100多元运费把小天鹅冰箱托运到小天鹅长沙售后服务中心。但售后表示王先生所买的冰箱机型已经停产,没有相同机型,所以不能换。这样冰箱又托运回双峰,放在维修站的仓库里。但没想到2007年发生了比较严重的水灾,使得维修站仓库厂房倒塌,顶棚压下来,把王先生的冰箱压坏了,导致严重变形。发生这样的情况后,金先生打电话把情况告诉了王先生,另外还说机子已经修不好了。
金先生说,2009年3月,王先生再次找到金先生,双方经过口头协商,达成了协议。
金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已经没有这种型号的冰箱,如果王先生还愿意再购买小天鹅的冰箱,将给予他充分的优惠。如果不买的话,我们只能给他赔偿,当时双方经过协商,是赔200元,我有个朋友和王先生是一个地方的,考虑到比较近,所以告诉他在我那个朋友那里拿钱。”
5月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团律师a>李健,李健律师a>表示,该案例暴露了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保修规定的缺陷,该法第四十五条仅规定了: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在这里看得出,法律仅是限制了保修次数不能超过两次,但是却没有限制每次维修必须控制的时间。因此才会出现本案这种尴尬。
但无论如何,基于售后维修关系,维修站即使无技术能力维修好冰箱,也有义务保障好冰箱的安全。因此因保管不善和场地原因出现了意外损害,也是要对消费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00元的金额明显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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