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929 发表于 2009-5-12 20:11:10

法院速录员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

  时下,许多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招聘速录员辅助审判员从事案件审理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然而,大量速录员的存在也带来了管理上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队伍不稳定,人才a>流失现象严重。从笔者所在的法院看,过去一年离职的速录员达10多人,占总数的三分之一。由于速录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其与审判员的磨合程度对审判工作开展影响较大,速录员更换过于频繁,无疑造成了人才a>浪费,增加了审判员负担,影响了审判效率。


  二是能力参差不齐,有的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多数速录员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没有工作经验,往往需要很长时间适应工作环境。他们的学历、专业、经历也各不相同:有大专,也有本科;有法律专业的,也有非法律专业的;有进行过速录培训的,也有没有经过培训的;有的工作能力较强,有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是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有的速录员责任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协助法官完成各项审判任务;有的效率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有的纪律意识不强,不能自觉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还有的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冷、硬。


  笔者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从招录程序看,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各家法院根据各自需要自行招聘速录员,招聘门槛比较低,录用程序也很简单,甚至无需经过考核就直接录用,不签合同就直接上岗,源头上造成了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


  从考核管理看,由于编制的原因,速录员往往被看成“编外人员”,法院对其管理相对较松懈,各种会议不用参加,相关的岗位教育、业务培训很少,考核激励机制也没有建立或不够完善,打击了速录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其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从工资待遇看,由于法院经费紧张,速录员与在编干警的工资和福利存在较大差距,有的甚至低于其他行业同资历人员的水平。加上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工作压力加大,少数领导和法官不重视、不尊重速录员,应该自己完成的工作也交由其完成,更显出速录员劳动的“低廉”,物质保障不到位是造成一系列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从人员心态看,多数速录员本就没有长期在法院从事速录员工作的打算,而是将法院作为跳板和过渡,利用在法官工作的便利准备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a>,这也直接造成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a>期间,速录员工作不安心、请假多、辞职多。另外,由于没有“身份”保障,多数速录员感觉低人一等,心理不平衡,难以形成对单位的依归感和认同感,只要有机会,就会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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