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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请问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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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ou 发表于 2007-9-9 13: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较法学的学科属性应当属于理论法学吧?4 C  }  g# i& m  l
"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恶法亦法"分别属于哪种法学分析方法?
/ V$ n' \* L  `! V. A; T我对于“实证分析方法" 不太理解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7-9-9 17: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①比较法学属于理论法学;
4 e) @# K! h5 x2 p②两句引文:* _* x6 E" R* y1 m1 |
其一,是在强调法律对于权利的意义,兼有归纳、价值分析两种方法的特点;4 @3 x# X0 H4 f. D) L3 u, g9 f
其二,是在强调法律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效力,主要是在归纳法律的强制力的特点,应该主要属于归纳方法。对“恶法”的判断虽然包含价值分析,但不在主要意思之内。
  j/ N- D3 b4 g. e③实证分析,是强调通过实例来探究事物背后的规律,通过个案研究法律的规则、效力、原理等等。平时课堂上的案例分析可能会经常被当作是实证分析的适例,但其实不然。这种案例分析是解释法学教学过程中的举例,是演绎推理的适用;典型的作为实证分析的例子,我个人推荐你看苏力关于秋菊打官司的文章以及《送法下乡》里面对于一些个案的分析。3 k4 q- I9 Q3 E9 x8 I
( H! r; O$ K9 t# ~* m" A+ O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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