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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身经历:! k/ H e, @; s4 B2 u7 D4 F6 v
在高三暑假毕业,vivo官方出了一款vivox7系列的手机 ,款式和功能都令妈妈很满意,于是妈妈就买了一款,在购买时检查虽然多次但缺疏忽了耳机孔。在使用十天左右发现手机的耳机根本插不进去耳机孔,所以立刻查看购买手机时自带的产品发票,上边写着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且问题不是人为30天之内无偿退换。于是我拿着发票去的当时的vivo官方代销售点去退换,销售点声明产品需拿回vivo官方厂家做核实,如若我们所说出现质量问题会退换此产品。因为产品被拿回,所以我们一直在等待结果,可是这产品一去就是一个月,在此期间我们不断的询问告诉的结果是厂家正在审核,最终结果告诉我们耳机孔出现衣服的毛屑,问题出在为人,我们像当地销售点说明手机放在兜里肯定多多少少会有衣服的毛屑,可是耳机插不进去是耳机孔的形状与耳机不符合的问题与人为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销售点怕麻烦到最后还是私自给我们换了一台新机,在多次检查之后我们拿走了新产品,没想到回家之后手机出现自动跳屏现象,我立刻拿着手机回到销售点,给销售人员查看了此现象,销售人员的态度立刻变得很差,于是我们要求退掉此产品,但是销售人员并没有同意只是给我们又退换了一个新机,但出于这次产品并没有再出现任何故障,我们也就没有再理会这件事。
9 |% {' h4 p+ r0 {( ^1 S, n虽然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但是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也应该行使我们消费者应该有的权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七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收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所以再多次产品出现故障并且符合产品购买规定,我们享有退产品得到偿还的权利,并且在接受销售点服务时我们应该的到的是尊重而不是销售人员的不敬态度!通过这次学习消费者保护法我们以后需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消费权利,而不能为了一时的省事而不了了之! 对比消费者维权途径具体的有以下五种:
$ l1 v) P5 G5 y) w( T, y! b一、协商和解。
+ @3 i( F( m: e二、投诉调解。. P! d2 e8 _1 m# K' `6 R, h" Z
三、行政申诉。' _% Y+ ~. d6 r( ?1 J+ ]
四、提请仲裁。4 z* y- G7 z0 F
五、提起诉讼。
+ g. @9 D; b R0 @/ U9 z希望以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上方法来保护自身权利,不让自己的权利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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