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时间 10.4 地点 家中 人物 李洪波 13842689960 ; K0 U8 u i% b# q
宣传内容:咨询我问题 我对其解答 * S9 K6 I) H$ S
内容具体如下: 最近他把摩托车借给一个初中的学生,结果这个学生把人给撞了。问题是这个赔偿问题有谁来负责,并且李洪波已经赔付医药费等其他费用8000元,而那个学生家则是以家中没钱拒绝赔付。受害者花去医药费及其他后续费用共13000元,李洪波的意思是剩下的费用有那个学生家赔付,而学生家长拒绝,因此这是闹到法庭了。他问问我的意思是怎么办这事!并且这学生当初骑走摩托车是因为与李洪波关系较好,拿了钥匙就走了。
3 k8 ?% W; l, Z8 F7 _& `0 d 根据《交通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四条到七十七条规定:第七十四条
, [! ~$ W3 H) x$ R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U7 e3 `. m0 |' T9 y, d
第七十五条
! ~* G0 W4 ?7 s! ^" q% f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七十六条
# |: V+ ?! O I) N+ Q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 W$ g; q/ `4 m* g第七十七条
5 v6 P: q6 L8 R1 B: d f; L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 l+ A, d( h4 j# Q. j 因此我个人认为这次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所以赔偿是双方的。在我的告知下他也知道了些案件的赔偿问题,心中也有了信心。- X' @9 v( P( f, r: a$ @
自我评估宣传的效果:我个人认为我的这次宣传还可以说的过去,起码能让人家了解,我还没白学我的法学...李洪波也在我的鼓励下去找学生家长协商解决了这件事 双方没有上法庭解决这问题。
. ~7 q2 u. {6 O" V- E, E, Y* |' x自我评价自己在宣传过程中的表现:我表现的不是很好,刚开始问我这问题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后来也是在打电话咨询同学才找到问题的关键,才对李洪波讲明事由,告知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上的知识我就是比他们知道的多一点点,所以这也让我对以后的学习指明了路线,对知识就必须深刻掌握,不能有半点虚的,有虚不单单是骗了别人更是骗了自己,让人家说学了4年的法律结果却连一个小问题都解决不了。 |